2016驾考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

浏览量:1476   发表时间:2016-11-16   编辑:思毅学车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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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上车准备: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

(1)绕车一周检查汽车外观及周围环境的,不合格;

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。

2,起步: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

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,不合格;

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,不合格;

③起步前,未观察内、外后视镜,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,不合格;

④启动发动机时,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(驻车档)的,不合格;

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未及时纠正的,不合格;

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但能及时纠正的,扣10分;

⑦发动机启动后,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,扣10分;

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,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,扣5分;

⑨起步时汽车发生闯动的,扣5分;

⑩起步时,加速踏板控制不当,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,扣5分;

⑾ 启动发动机前,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、后视镜、检查仪表的,扣5分。

3,变更车道: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

①变更车道前,未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
②变更车道事,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,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;

4,直线行驶: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

①方向控制不稳,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,不合格;

②遇前车制动时,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不合格;

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扣10分;

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扣10分;

5,加减档位操作: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

①未按指令平稳加、减档的,不合格;

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,扣10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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